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首页

组织机构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服务指南

校务公开

学院主页
 

岗位职责

 
 
党委办公室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主任职责
秘书科职责
综合科职责
综合档案室职责
校友办公室职责
小车队职责

 

 

 

 

 

 

 

       

22222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参与党委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为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根据党委的安排,起草、印发党委的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决议、决定等文件,对各部门代表党委起草的文稿负有审核把关的责任。
3、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做好党委大事的记录。
4、具体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和工作日程,掌握和管理全校性的党务活动。
5、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向党委汇报。
6、了解、协调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和群众团体的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
7、了解和掌握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的信息,编印好《情况反映》,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我校工作的情况。
8、受党委委托,对学校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上送党委。
9、代表党委或协助党委领导做好对外接待,受理来信、来访,负责上级机关及校党委领导批示的落实工作。
10、负责办理党内文件,学校机要文件的签收、传阅、催办、清退和文件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11、作为校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密方面的具体工作。
12、管理校党委的印章。
13、完成党委及党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肇庆学院院长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东岗   邮编:526061 

电话:(0758)2716233、2716620、2716239   传真:2716586、2716564

网络维护:小虎工作室 fhq@z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