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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各行政职能部门制订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文件。
2、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协调与督办工作。
3、负责全校性行政方面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具体工作。
4、负责校级行政性文稿的审核和编印,行政性来往公文收发、拟办和呈批。
5、管理学校和院长的印章,按规定出具学院行政介绍信和证明。
6、负责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
8、负责学校档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9、负责校领导用车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友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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