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首页

组织机构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服务指南

校务公开

学院主页
 

岗位职责

 
 
党委办公室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主任职责
秘书科职责
综合科职责
综合档案室职责
校友办公室职责
小车队职责

     

22222

院长办公室小车队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领导、院长助理的公务用车、接待用车以及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的办公用车工作。

2、负责校级车辆的保养和常规性维修工作。

3、负责草拟校级公务用车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费预算方案。

4、负责校级公务用车年审、保险、养路、停车、路桥等费用的缴纳工作。

5、遵守学校有关车辆停放和保管的规定,负责确保公共用车的安全。

6、定编司机没有出车任务时,按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负责完成院长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 肇庆学院院长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东岗   邮编:526061 

电话:(0758)2716233、2716620、2716239   传真:2716586、2716564

网络维护:小虎工作室 fhq@z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