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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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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服务承诺制度

    党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模范遵守肇庆学院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来电、来信、来访负责制,全面开展微笑服务,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高的工作效率和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广大师生员工做好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承诺如下:

一、文秘、信息工作

(一)公文、校内请示报告收到即办。公文在领导正式签发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校内请示报告在领导阅批后半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二)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纪要、党委中心学习组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领导签发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

(三)党委安排印发各种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决议等文件要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受党委委托,对学校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收到委托后三个工作日内调查好并在半个工作日内写出报告呈送校党委。

二、行政事务工作

(一)接到已确定的会议通知即下发各有关单位;若需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的,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承担有关会议的会场安排,在开会前1小时必须全部就绪。

(三)接到公务传真,1小时内交至机要秘书;接到私人传真,半个工作日内送到收件人。

三、接待外联工作

(一)学校承办的大型活动,提前2个工作日拿出接待方案,并逐项落实到位。

(二)一般性来访接待工作提前半个工作日落实。

(三)校内各单位上报的会议、活动申报表等材料,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待批准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给有关单位,如有变化及时调整。

四、信访督办工作

(一)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反馈办理情况;

(二)对校领导批示由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在当日内(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转到有关职能部门,并按领导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查办、催办。

五、机要工作

当日拆启登记各类文件、信函等,并根据校领导阅示意见和来文内容、急缓程度及时送信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查询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迅速、准确的服务,不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党委办公室竭诚欢迎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凡因违诺造成工作被动、失误,或酿成重大事故者,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内部检查或送组织部门处理。

 

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强化院长办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学校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各行政职能部门制订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文件。

2、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协调与督办工作。

3、负责全校性行政方面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具体工作。

4、负责校级行政性文稿的审核和编印,行政性来往公文收发、拟办和呈批。

5、管理学校和校长的印章,按规定出具学院行政介绍信和证明。

6、负责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

8、负责学校档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9、负责校领导用车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友会秘书处的有关工作。

11、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承诺

1、学校安排印发的工作计划、总结、总体发展规划,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2、公文收到即办,公文在领导正式签发后1工作日内完成印制、发放工作。校内请示在领导阅批后半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校领导批示由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在当日内转到有关职能部门,并按领导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催办和督办。

4、学校承办的大型活动,提前5个工作日写出接待方案,并逐项落实到位。承担有关会议的会场安排,在开会前1小时必须全部就绪。一般性的来访接待工作提前1个工作日落实。

5、当日拆启登记各类文件、信函等,并根据领导阅示意见和来文内容、急缓程度及时送转有关部门,不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6、加盖学校印章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办事程序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7、档案室工作人员接待查档者要热心,帮助解决问题要诚心,介绍档案资料要真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

8、用户办理校园网接入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通校园网各项服务业务。用户报故障后,网络中心应在1小时内作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给予答复。

9、对校领导、学校接待用车在1小时内作出安排并给予答复,接待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大方得体。

三、违诺处理

因未按规定的要求办理承诺的事项而受到师生投诉的,经查实后,当事人应向师生道歉,并在全办员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并限期改正。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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